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,風行草偃釋義:「語本論語˙顏淵:『君子之德,風,小人之德,草;草上之風,必偃。』比喻在上位者以德化民。三國志˙卷五十三˙吳書˙張紘傳˙裴松之˙注引吳書:『平定三郡,風行草偃,加以忠敬款誠,乃心王室。』唐˙劉禹錫˙為淮南杜相公謝兵馬使朱鄭等官表:『遂使感激之士,希勇爵以捐驅,猖狂之徒,耹聖澤而悛性,風行草偃,其勢必然。』亦作『風行草靡』、『風行草從』、『草靡風行』、『草偃風行』、『草偃風從』。」
敢情「風行草偃,上行下效。」在蔡守訓法官對中華民國法律的認知中是一種罪惡?因為阿扁「以德化民」,且得到「上行下效」的成果,所以有罪?
誰是君子?誰是小人?誰是誰的小人?
筆者記得讀到「風行草偃」是在高中時的中華文化基本教材裡。蔡守訓法官因馬永成、林德訓畢業於臺灣大學政治系、政治研究所而加以重判。這種心裡狀態頗值得玩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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